公司食堂买菜不能取得发票,白条能入账吗?
发布日期:2022-10-19 08:18:42 浏览次数: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对方是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的个人的,应当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内部凭证作为其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当载明收款人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规模经营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基于上述规定,当我们回到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看一下具体情况:
第一,如果卖家属于经营者
如果卖方属于经营者,无论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自然都应该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公司食堂从经营者处购买食品,无论金额大小,都应依法索要发票,取得的发票应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入账。
二。如果销售者不是经营者
比如公司食堂直接从农民手里买新鲜蔬菜,这要看每次采购的量。
(1)如果每次购买(日)不超过500元
这时候可以用收款凭证和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发票不一定要,但不太可能得到)。
注(1):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人姓名、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注(2):内部凭证是指企业为核算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费用而制作的原始会计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符合国家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每笔(日)采购超过500元的
因为小额零星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的销售额不得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如果每(天)购物超过500元,发票也应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可以得到它:
1.卖方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
2.你公司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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